配资炒股经验 金融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记者李愿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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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场金融支持科技型企业和新质生产力发展调研座谈会在四川召开。座谈会上,四川金融监管局与四川省科技厅针对当前科技金融工作发现问题、查找不足,促进部门、银行保险机构间的经验交流分享,听取意见建议,着力推动问题解决。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近年来,尤其是去年10月底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四川金融监管局主动作为、突出重点、分类施策,不断加大对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支持力度,有效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上述只是金融监管总局系统推动金融业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一个缩影。自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以来,金融监管总局系统将服务新质生产力作为关键着力点,与“五篇大文章”尤其是之首的科技金融相结合,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金融支持,为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未来产业加快培育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
“服务新质生产力、做好‘五篇大文章’、推进高质量发展,是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提升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现实需要,也是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业责无旁贷的重要使命。”今年6月24日,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在金融监管总局召开的专家座谈会上表示,该座谈会围绕“金融服务新质生产力、做好‘五篇大文章’、推进高质量发展”听取意见建议。金融监管总局三位副局长、有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也出席了座谈会。
为扎实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今年1月,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的通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究科技型企业发展的规律和特点,认真分析企业金融需求,攻坚克难、久久为功,持续优化科技金融服务,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
今年5月,在中央金融委的统筹指导下,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切实把“五篇大文章”落地落细,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水平,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提出未来5年,银行业保险业多层次、广覆盖、多样化、可持续的“五篇大文章”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相关工作机制更加完善、产品更加丰富,服务可得性、覆盖面、满意度大幅提升,有力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
8月21日,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在国新办举行的“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截至2024年6月末,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贷款余额15.3万亿元,其中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占比均超过四成,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9.5%。下一步,在科技金融方面,主要是督促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工作要求,引导和培育更多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新质生产力是推动中国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国际组织对此持积极乐观态度。”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张晓晶表示。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报告还显示,今年上半年中国经济奋力实现5%的中高速增长,展现出较强发展韧性,其中一个因素就是新产业(300832)新动能加快成长,新质生产力不断壮大。因地制宜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今年4月,在金融监管总局县域监管支局挂牌后不久,位于安徽的长丰金融监管支局聚焦当地经济开发区园区的科技型、专精特新、高新技术等新质生产力发展主体,围绕知识产权融资难点,指导银行机构为相关民营、小微企业举办专题培训,宣传推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公司结算、票据等一揽子金融产品服务。
2023年,安徽区域创新能力居全国第7位、连续12年稳居全国第一方阵,全省高新技术企业1.9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75万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97家,分别居全国第8位、第7位和第8位,企业创新活跃度居全国第3位。
针对上述特点,近年来,安徽聚焦解决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过程中的融资难题,着力构建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接力式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在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中,积极开展了一些有益探索,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撑。
“科技型企业具有不同于传统企业‘高技术、高投入、高不确定性、轻资产’的经营成长特点,这决定了商业银行必须转变传统服务理念,集中力量打造懂科创、懂金融的专营组织机构体系提供专业化的金融服务。”安徽金融监管局局长覃刚表示,安徽在全国率先谋划出台科技金融特色机构建设的系统性方案,首创打造“科创金融中心+科技金融特色机构+专业团队”多层次特色化的科技金融组织体系。
4月8日,安徽金融监管局出台《关于完善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的通知》,提出六个方面、二十四条措施,要求建立健全“科创金融中心(事业部)+特色机构+专业团队”的多层次特色化科技金融专营组织机构体系,不断提升特色机构科技金融类业务占比和服务专注度。
安徽金融监管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上述文件最大的特点是既充分贯彻落实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又充分结合安徽科创产业发展方向、资源禀赋和安徽省科技金融工作的经验机制,能够更好匹配安徽科技型企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需求。
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背景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需要我们加大创新力度培育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但也不能忽视、放弃传统产业,各地需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有选择地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
在江苏,江苏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五促进五优化”行动的意见》,从十个方面提出了35条工作措施,更好助力江苏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例如在养老金融方面,要求银行保险机构支持健全“苏适养老”服务体系,优化养老金融产品供给,持续深化适老化金融服务。
在吉林,吉林金融监管局出台《关于深化金融服务因地制宜支持吉林省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通知》,细化6方面30条措施,聚焦服务吉林省“四六四”新质生产力发展格局,指导吉林省银行保险机构做好“五篇大文章”,助力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率先突破。
在陕西,陕西金融监管局以陕西省“三个年”活动为契机,积极引导陕西银行业保险业聚焦小微金融领域各重点主体,倾斜信贷保险要素供给,持续提升小微群体金融服务质效,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提升全生命周期服务能力
中央金融办、中央金融工委今年2月撰文表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民生福祉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重点做好“五篇大文章”,其中科技金融要迎难而上,支持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促进发展新质生产力。
“银行保险机构要立足职责定位,深入探索金融服务新质生产力的新路径新模式,开发适配性强的金融产品,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全力支持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助推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以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年7月,李云泽在江苏调研时表示。
记者采访了解到,尽管当前各地金融监管局因地制宜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但科技金融是普遍发力的重点。尤其是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的通知》《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出台后,要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成为共同的方向和目标。
企业生命周期包括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在不同阶段企业金融需求不同,而商业银行为企业提供服务一般聚焦在成长期、成熟期,初创期的企业尤其是科创企业,因科技创新力度大等原因导致商业银行服务存在一定的缺失。为弥补这方面的服务短板,各地金融监管局不断发力。
在广西,广西金融监管局发布《2024年广西银行保险机构科技金融服务“五个提升”行动方案》,其中一个提升是以全生命周期为重点,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型企业质效。广西金融监管局推动辖区银行保险机构在科创企业成长周期中前置金融服务,通过“科创贷”“惠如愿.专精特新贷”“善新贷”等产品线上线下(300959)双轮驱动,着力构建“无贷户-首贷户-伙伴客户”递进式金融服务路径,增强全生命周期接力式金融服务能力。提高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可得性,努力提升科技型企业“首贷率”。丰富成长期科技型企业融资模式,加快发展应收账款、标准化票据、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模式。增强成熟期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适配性,重点提供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等多种金融产品。截至2024年3月末,广西辖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余额27.38亿元、贷款余额户数257户,同比增长30.56%、56.7%。
在河南,河南金融监管局发布《河南银行业保险业加力推动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实施科技金融“五大行动”,其中一大行动是实施全周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对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河南金融监管局指导运用“企业创新积分”等多方信息提升“首贷率”,在利率定价上探索“前低后高”“协商定价”的远期共赢机制。对成长期科技型企业,加快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丰富基于技术交易特点的融资模式,积极发展供应链金融。对成熟期科技型企业,强化风险管理、资金归集、债券承销等金融服务,积极推广产品研发责任保险等科技保险产品。
在四川,四川金融监管局引导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共同发力,对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综合运用多方资源、评价信息,积极开发弱担保类、信用类、风险分担与补偿类贷款。对成熟期、扩张期的科技型企业,整合内外各类资源,创新供应链、综合类金融产品,深化与资本市场的合作衔接,打通多类型融资渠道,提供全方位、一站式、便捷性的综合金融服务,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
“新质生产力的显著特点是创新。我们将推动保险业围绕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健全涵盖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产品体系。”今年6月,李云泽在陆家嘴论坛上谈及保险业如何精准高效服务新质生产力时谈到。
初创期的科技企业对金融服务仍有一定期待。6月26日,时任金融监管总局政策研究司司长李明肖表示,金融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实体经济特别是民营、小微科创企业的融资诉求,积极顺应市场呼声,正在按照有关安排,研究论证工作方案;深入梳理总结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前期上海试点开展的直接股权投资经验,研究扩大试点地区范围,充分发挥其在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和企业重组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与创业投资基金等加强对接配资炒股经验,规范发展“贷款+外部直投”的业务,切实解决初创企业融资难点和痛点,促进企业“资金-资本-资产”三资良性循环。